爸媽身後只留一間房 子女有人要房、有人要錢… 專家:不用賣屋還能節稅

實價登錄比價王 米編
當父母身後留下的遺產只有一間房,而繼承的子女中,有人想要房子,有人想要現金,該怎麼做比較妥當呢?專家表示,繼承的房產若是賣掉變現,子女們可均分;但若是有人想要獲得房子,就要拿錢出來貼補其他人,才是較公平的作法。
 
遺產只留一間房,子女有人要房、有人要錢,怎麼分配皆大歡喜呢?圖/Pexels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案例指出,個案中的父親過世後,沒有留下任何現金、股票,名下只有一間自住的房產,由於配偶也走了,就由兩兒兩女繼承房產。
 
鄭文在說,依據《民法》規定,4個小孩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大家都有四分之一的應繼分,但重點是只有一間房,應該怎麼分呢?這就要看遺產如何協議分割
 
4個小孩和平協議後,大姐希望分配該房屋,其他3位希望每人分配到現金200萬元,這下狀況發生了,問題是大姐手上的現金並不多,要怎麼做才能滿足大家的願望公平分配呢?
 
鄭文在說,首先,要先完成父親的遺產稅申報,因為房屋及土地現值低於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元,所以,很快便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免稅額證明。
 
再來,透過遺產分割協議書載明,由大姐繼承該房屋所有權,並且於繼承登記完成後,以該房屋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600萬元,再支付每位繼承人各200萬元。
 
鄭文在表示,這樣相互信任的處理方式,可說是皆大歡喜,不僅不用把房產賣掉變現,均分給4人;也免於各自取得四分之一的應繼分,再辦理一次兄弟姐妹間的房屋買賣。因為以「買賣」方式辦理過戶,並交付這200萬元的話,出賣房屋產權的兄弟姐妹,會有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稅的收益,至於大姐則是未來想要賣房時,將面臨四分之三的房屋要繳新制的房地合一稅,稅費恐相當可觀。
 
不過,先讓其中一人繼承房屋,再貸款給其他人分錢的作法,關鍵在於彼此信任,若有人繼承房屋後翻臉不認帳,3人恐怕欲哭無淚。鄭文在表示,房屋遺產分配難脫稅務成本,繼承人間互相信任,尋求最佳合法節稅解方,才是最好的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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