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遺產眉角多!拋棄繼承仍要繳稅?「1關鍵」要知道
甲君112年死亡時,繼承人有乙、丙兄弟2人已拋棄繼承父親甲君遺產,今(115)年祖父死亡,該兄弟2人已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能否代位繼承祖父遺產並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所以父親先於祖父過世的情況下,兄弟2人雖拋棄繼承父親遺產,仍可代位繼承祖父應繼分。又依同法第1139條規定,第一順位遺產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即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時,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孫子女等可由親等近者為先代位繼承,申報遺產稅前請小心確認,以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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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
應準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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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本人(含合法代位繼承人) |
1、繼承人身分證正本 2、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資料 3、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或繼承系 統表) 4、法定繼承人如為未成年人,需再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本及相關監護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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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他人代辦 |
1、上述繼承人辦理應檢附文件 2、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繼承人委託書 |
國稅局說明,民眾可就近至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全功能服務櫃檯一站式申請查調被繼承人財產,以便辦理遺產稅申報,應備妥之文件。
國稅局為便民服務,除了臨櫃申辦外,民眾可透過網路代替馬路,運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直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辦。申辦流程:線上服務>點選線上申辦>點選稅務線上申辦>點選遺產稅>點選查詢被繼承人財產、金融資產、死亡前二年內贈與及所得資料暨申請遺產稅稅額試算服務,避免民眾往返奔波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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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何謂放棄繼承父親遺產?
A: 指繼承人放棄父親遺產繼承權,無法申報遺產稅。
Q2: 國稅局提供哪些便利服務查詢繼承財產?
A: 可利用全功能服務櫃檯或網路申辦查詢繼承財產資料。
Q3: 放棄繼承後能否代位繼承祖父遺產?
A: 即使放棄父親遺產,仍可代位繼承祖父遺產並申報遺產稅。
Q4: 未成年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有何特別規定?
A: 需附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及相關監護證明文件。
Q5: 繼承人申報遺產稅需準備哪些文件?
A: 需準備繼承人身分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及關係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