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可以繼承的遺產卻飛了!順位、持份、親屬關係一次搞懂
若你以為兒女放棄繼承,孫子女就可以直接繼承公嬤遺產,恐怕就誤會大了!永慶房屋定期舉辦成交客戶專屬「永慶房產繼承公益講座」,手把手教大家保障自己的權益。針對遺產繼承順位,專家提醒,法律上子女主動拋棄繼承,會被視為一開始就沒有繼承權,孫子女不一定能代位繼承遺產,千萬要注意。

針對房產繼承順位,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指出,民法規定繼承人分為「當然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且遵循「前順位存在時,後順位不得繼承」原則。其中,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不受順位限制,與各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法定繼承人順位則以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序繼承,要注意的是,許多人想要將父母的遺產跳過自己讓子女繼承,卻可能因不熟民法規定而損失權益。
狀況一:民眾誤會拋棄繼承有代位繼承的效果,於是辦理拋棄繼承,結果自己的小孩不但沒分到遺產,自己的應繼分也送給兄弟姊妹。因為繼承順位以親等近者優先,只有兄弟姊妹都拋棄繼承時,孫子女這輩親等較遠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才有繼承權。
狀況二:兄弟姊妹之間講好全部拋棄繼承,遺產全部讓孫子女輩繼承;此時遺產分配不再是按照「兄弟姊妹人數」平均,而是改為「孫子女人數」平均,可能與原本預期產生差異。
專家指出,由於孫子女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能代位繼承父母的遺產份額,包含父母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例如阿公過世前爸爸已經去世,孫子此時可以代位繼承爸爸應得的份額;以及父母因為重大不孝或其他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時,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此外,伯叔、舅姨等父執輩沒有法定繼承權,女婿、公婆、媳婦、岳父母之間屬於「姻親」,在法律上也不具備相互繼承的資格。
陳俊宏提醒,很多人在繼承不動產時,因為不清楚繼承順位或持分怎麼算,原本應該傳承情感的房子,反而成為家人爭吵的原因。再加上稅務法規常常更新,如果沒有專業協助,一般家庭很難抓到重點。因此永慶房屋針對房產交易完成後的稅務建議、居家需求等,提供「成交客戶專屬服務」,共有房屋新上市情報、房市動態快訊、個人化買賣服務、居家修繕廠商合作、專屬節慶賀卡、專屬活動、在地活動訊息以及專屬服務人員等8大類型服務,協助大家守護房產權益、解決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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