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買房登記子女名下竟要補稅上百萬! 原來少了「這步驟」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父母出資購買房地,並登記子女為房地所有權人,應留意贈與稅相關課稅規定。

國稅局說,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應以贈與論,並就該不動產之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贈與財產價值,依法課徵贈與稅。稽徵實務上,此類以贈與論案件,納稅義務人常誤認未直接移轉財產予他人而無須課徵贈與稅,當稽徵機關依查得事證核認財產移動之行為應以贈與論時,會先行通知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通知公文後10日內申報贈與稅,納稅義務人逾期仍未申報或未提出不以贈與論之證明文件者,才會依查得資料核定補徵贈與稅並裁處罰鍰。
舉例說明,甲君於110年10月13日簽約購買房地,並登記該房地之所有權為其子所有,因該房地之購買價款均由甲君支付,核屬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其子購置房地,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應以贈與論,惟甲君未申報贈與稅。經該局通知補報,甲君仍未於收到通知公文後10日內辦理申報,乃按該房地現值核定贈與總額新臺幣(下同)1,290萬元,補徵甲君應納贈與稅額107萬元〔(贈與總額1,290萬元-110年度免稅額220萬元)×稅率10%〕並裁處罰鍰。
該局提醒,父母無償為子女購置財產者,應留意贈與稅課稅規定,如接獲稽徵機關通知申報之公文,務必於10日內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以免遭處罰鍰。如有疑義或不諳稅法規定,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猜你也想看:
延伸閱讀
遺產稅繳不出來怎麼辦?4種方法可解套
出售共有房地課稅大不同!1重點別搞錯了
買預售也能退稅!「先買後賣、先賣後買」皆適用 條件看這
繼承土地符合「1條件」 可免徵遺產稅!
大學生不手軟豪砸9千多萬北市買房 國稅局曝真相追補繳金
申報房地合一稅扣除成本大不同!1公式教你試算
讓與財產未留意「這件事」 竟要被課贈與稅
保單變更要保人 1原因竟慘遭補稅
「借名登記」返還土地房屋免契稅 「1件事」別忘了
未成年人買房 贈與稅節稅眉角要知道!
快筆記!「遺產及贈與稅法」新制 5重點一次看
別僥倖!農地贈與免稅卻忘「這件事」 被追繳100萬
遺產稅創新高、贈與稅反減近2成 「這些原因」讓富爸媽傾向身後繼承移轉資產
繼承遺產眉角多!拋棄繼承仍要繳稅?「1關鍵」要知道
贈與他人不動產繳納土增稅、契稅 2身份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