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成年變更保單要保人 父母「忘做這件事」慘遭補稅還罰錢
許多父母在孩子年幼時,以自己為要保人繳納保險費,等孩子成年後,把保單的要保人變更為小孩名義,讓孩子取得執行保單的權益。因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險相當於財產,變更保單要保人,形同原要保人將保單價值移轉予他人,如果是無償移轉,涉及贈與行為,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規定,所稱贈與,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父母原以自己為要保人並繳納保險費,後透過變更要保人的方式,將自己應得保險上之財產權益轉換為子女所有,此時應以保單變更日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作為贈與金額,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舉例,甲君於105年間投保人壽保險,並以甲君本人為要保人,其子乙君為被保險人,然甲君於114年1月10日將保單之要保人變更為其子乙君,惟未申報贈與稅。經該局查獲按114年1月10日保單價值準備金核認贈與金額新臺幣3,500,000元,因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除補徵甲君贈與稅額106,000元外,並裁處罰鍰。
國稅局提醒,民眾將保險契約變更要保人,原要保人倘未依規定申報贈與稅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所轄國稅局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如有相關法令適用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猜你也想看:
延伸閱讀
死亡前2年贈與財產免遺產稅?2種人搞清楚
保單變更要保人 1原因竟慘遭補稅
壽險業外幣保單前5月新契約保費2334億 創4年新高
遺產稅創新高、贈與稅反減近2成 「這些原因」讓富爸媽傾向身後繼承移轉資產
遺產稅繳不出來怎麼辦?4種方法可解套
股市穩健 壽險業投資型保單前5月新契約保費年增9成
未成年人買房 贈與稅節稅眉角要知道!
繼承者必看!遺贈稅新制3重點「大白話講給你懂」 財產誰拿誰繳稅、配偶節稅額度變高
父母買房登記子女名下竟要補稅上百萬! 原來少了「這步驟」
快筆記!「遺產及贈與稅法」新制 5重點一次看
申報房地合一稅扣除成本大不同!1公式教你試算
大學生不手軟豪砸9千多萬北市買房 國稅局曝真相追補繳金
配偶贈與房地 契稅、土增稅及贈與稅規定一次看
農地過戶「免贈與稅」超賺?1件事沒做到 恐全數吐回
連續繼承恐被重複課遺產稅?國稅局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