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生前買賣房地未辦妥移轉登記 遺產稅申報重點一次看

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 Vicky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有關被繼承人所有不動產於生前出售,但於死亡時仍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應如何申報遺產稅。國稅局說明,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之財產,應課徵遺產稅,其遺有之債務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之財產,應課徵遺產稅,其遺有之債務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圖/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資料照
 
被繼承人生前出售之不動產,如死亡時尚未將所有權移轉登記予買方,此時該不動產因仍在被繼承人名下,應按死亡時之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列入遺產總額;又因被繼承人負有將不動產移轉登記予買方之義務,屬被繼承人應履行債務,應將該不動產核認之遺產價值同額列為未償債務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另如被繼承⼈死亡時還有未收取的價款,則應列報為債權一併申報遺產稅。
 
國稅局舉例,甲君114年7月1日將名下1筆土地(114年度公告現值300萬元)以新臺幣700萬元簽約出售予乙君,惟甲君於114年8月1日死亡,死亡時尚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君,並尚有價款500萬元未收取,則該筆土地應以甲君死亡時之公告土地現值300萬元列入遺產,並同額列報未償債務扣除額300萬元,至尚未收取之價款500萬元亦須一併申報債權計入遺產總額。
 
國稅局提醒,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宜查明被繼承⼈死亡時遺有之財產及債務,以正確辦理申報,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逕洽轄區國稅局,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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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被繼承人生前出售不動產如何申報遺產稅?
A: 若不動產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應以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列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Q2: 被繼承人死亡時不動產未移轉登記怎麼處理?
A: 不動產仍屬被繼承人名下,應按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列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Q3: 遺產中有債務如何影響遺產稅申報?
A: 債務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未償債務須申報並計入扣除金額。
Q4: 未收取價款的遺產債權如何申報?
A: 未收取的價款應列為債權,並申報遺產稅時一併計入遺產總額扣除。
Q5: 國稅局提供哪些管道協助遺產稅申報?
A: 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洽國稅局協助查詢及申報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