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Q3全國房貸負擔率微上升 僅3縣市「可合理負擔」
內政部今日(1/15)發布112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2.25%,較上季微幅上升0.16%,較111年同季上升1.7%。
內政部表示,本季主要受到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導致購屋負擔微幅加重;但因可支配所得上升,再加上政府於112年8月起實施新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方案,使得本季新承做房貸利率下降,有助於減輕自住民眾實質購屋負擔。
112年第3季全國房貸負擔率。資料來源:內政部
內政部說明,房貸負擔率為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藉此反映購屋房貸負擔情形。本季因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較上季上升1.35%(由888萬元升至900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57%;但本季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略為上升0.94%(由90.43萬元增加至91.27萬元) ,使得負擔率減少0.39%;再加上五大銀行新承做房貸利率降至2.088%,支付房貸金額減少,使得負擔率減少0.02%。經綜合計算,本季負擔率較上季微增0.16%。
在本季6都房貸負擔率部分,其中新北市55.35%,較上季微幅下降0.06%;臺南市為40.67%,較上季下降0.27%;臺北市及臺中市分為67.13%及50.32%,較上季分別上升0.59%及 0.79%;另桃園市及高雄市則分別為34.68及39.74%,也較上季分別微升0.07%及0.16%。
6都以外縣市,其中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的房貸負擔率維持低於3成,民眾房貸負擔較輕;其他縣市房貸負擔率則多界於3成至4成間,其中新竹縣、雲林縣、花蓮縣、澎湖縣及金門縣本季負擔率較上季微幅下降,購屋負擔略為減輕。整體而言,本季房貸負擔率變動不大,變動幅度大多在1%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