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糾紛(系列4-6)/鄰居噪音好煩!怎樣才能還我安靜?
根據環保署統計,2020年前9月因噪音的陳情案件量高達6.27萬件,尤其集合式住宅大樓或是公寓常常都有噪音問題,像是小朋友在家中跑跳、朋友來訪嬉鬧,或是健身器材,甚至家用KTV都會影響到左鄰右舍的寧靜,然而真的只能忍耐或是自認倒楣搬家嗎?
專家這樣教
宏道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表示,碰上噪音干擾問題,首先應提請管委會出面處理,此外,噪音最難協調的部分在於蒐證問題,因為以法庭的觀點而言,要超出正常人容忍的程度才算噪音,因此需要證據證明聲音的大小跟頻率,若管委會無法管制,可匯報予環保機關處理,以及透過警察機關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做為約束。
然而,噪音糾紛的舉證內容,蔡志揚建議,可以管理員、警衛,或是環保稽查人員,甚至執法員警聆聽,且皆可做為申訴案件之證人,反倒是網路教學的錄音蒐證,除非錄音儀器相當精密,否則很難呈現噪音問題。
不過若上述機關都無法制止,即便到了法院審查通常都緩不濟急,倘若人證事證確鑿,除了罰鍰以外,甚至有機會可判賠精神慰撫金,蔡志揚說明:「對於民眾而言,精神慰撫金比起罰緩高上幾倍,更加有約束力。」
王瀚興律師事務所則建議,一有噪音產生就請環保局人員到府檢測,否則由自己側錄恐怕將受到法律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