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快課力【房東篇5】房客說鄰居吵,但老鄰居怎麼撕破臉?

實價登錄比價王 星編

房客最近一直來反應說他樓上的鄰居非常吵鬧,請求房東出面解決,要跟鄰居抗議。但身為房東也感到為難,因為是認識多年的老鄰居了,之前自己在住的時候也沒覺得這麼吵,但是一租給新的房客,房客立刻說吵得他無法作息。這時候房東處理也不是不處理也不是,兩邊不是人該怎麼辦呢?

噪音能提出抗議嗎

民法第793條有規定,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所以確實噪音算在喧囂裡面,是可以提出抗議的。

 

曾經有民眾抗議便利商店蜂鳴聲在夜晚聽起來太擾民,向環保局投訴,因為投訴案件不少,所以後來環保局經實際狀況計算出一個最大值音量52分貝,規定在晚上10點後蜂鳴聲必須小於這個值。超過可開罰。

 

私下和解不成 請第三方出面

但若房東跟鄰居是熟識,最好是可以私下勸導私下和解,但如果鄰居履勸不聽,那只好請第三方幫忙或依法來處理了。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黃彥凱在<<一紙對付壞鄰居>>一書中提出幾點建議:

  • 請環保局來測量噪音分貝;但有時候環保局的人到場時噪音並沒有產生那就很尷尬;
  • 第二請我們的人民保母警察到場做筆錄,並且請警察去跟鄰居講;
  • 自己錄音並且記錄錄音時間;
  • 如果噪音真的很誇張已經造成你身心受損,精神衰弱,就要有診斷證明書證明你的衰弱是因為噪音造成的。

如果走到法律途徑多數結果是依請求排除噪音的侵擾,或精神撫慰金等等,但也很有可能判決敗訴。但走向法院一途時都已經是最後手段,若能左鄰右舍互相體諒,主動減少噪音的干擾是最好的。

如果房東不處理,房客能夠自己處理嗎?答案也是可以的。不論是土地所有人房屋所有人或者是房客在被聲音所干擾的時候,都有主張排除侵害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