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退散!破解租房坑殺7大招式
到google搜尋惡房東,台灣第一有名的惡房東就馬上現身眼前,這位惡名招彰的惡房東,涉嫌多起租屋詐欺案,租屋者受害超過60多人,還不含沒站出來控告的。
根據消基會網站說明,通常惡房東惹議的多是超收或是不當押壓押金,超收水電費,及房屋及附屬設備修繕問題等等。
惡房東退散! 破解租房坑殺7大招式
1假照騙客
房東都想把租屋網站上的照片都美美的,因為越美越有人點擊電話量越多,他的生意就好了,很快可以租出去,但重點是這照片與實情吻合度有多少呢?因此,簽約前一定要親自約看房,詳閱租約內容,照片裡的傢具什麼的,有沒有附在內,都需要注意。<延伸閱讀:別被照片「騙」了!>
2不實廣告
招租廣告及實際看屋時,都要截圖拍照留底,在這個人人都是自媒體的年代,講求的也是有照片有真相,若真的需要上法院辦案,照片也是重點證據,所以凡事先拍照。
<延伸閱讀:租房子必做「這件事」>
3假屋主騙押金
跟你簽約的人是屋主嗎?他有房屋所有權狀嗎?不要以為來跟你簽約的就一定是屋主,簽約時應確認身份,留下有效的聯絡方式,(當場加LINE或打電話確認),要求出示身份證件及房屋權狀。<延伸閱讀:簽約前如何確認房東身份>
4口頭承諾
所有雙方講定的事,不論交情如何一定要訴諸文字。詳載於書面契約中,並由雙方確認後簽章。一式二份各自留存。
5超額違約金
最高違約金,根據內政部第十一條 提前終止租約規定,不得超過一個月的租金額。
6變造合約
使用內政部公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確認租賃期間的種種規範。如果房東拿的是自己版本的合約,可以先說明是否能用公版合約,若房東堅持的話就要對照內政部版,並參照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來逐一檢視合約內容。
7矇騙擔保
房東要求房客在連帶保證人欄位填寫親友資料,謊稱說是緊急連絡人,等遇到問題要求賠償,房客拒絕,就轉而向連帶保證人求償。所以連帶保證人應該要讓本人知道親簽,以免會變成偽造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