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額不只244萬!父母贈與子女財物節稅「最佳時間」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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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疼愛子女的父母總想在子女婚嫁時,贊助子女結婚基金,又擔心會被課徵贈與稅,因此,想要擁有最佳節稅效果,千萬不要錯過這個絕佳福利!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總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下同)100萬元的財物,可不計入贈與總額。也就是說父母除了每年得各自贈與總額中減除的免稅額(目前為244萬元)外,於子女結婚時,還可以各自額外贈與不超過100萬元之財物,免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舉例,王媽媽女兒小敏在115年6月1日登記結婚,小敏父母在同年11月30日前各自贈與244萬元及100萬元,合計贈與小敏688萬元【(244萬元+100萬元)×2=688萬元】,免課徵贈與稅。

 

提醒民眾,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應檢附子女結婚登記戶籍資料,另婚嫁贈與如有超過100萬元,將列入贈與總額計算,超過年度免稅額244萬元部分,需依法課稅。 
 

常見問題

Q1: 父母每年贈與免稅額目前為多少?
A: 父母每年贈與免稅額目前為新台幣244萬元。
Q2: 父母贈與子女結婚財物有何免稅限制?
A: 父母贈與子女結婚財物總額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免課徵贈與稅。
Q3: 結婚贈與財物如何申報避免課稅?
A: 需檢附子女結婚登記戶籍資料,確保贈與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免稅。
Q4: 若贈與超過100萬元會有什麼影響?
A: 超過100萬元部分將列入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部分須依法課稅。
Q5: 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內容為何?
A: 規定父母贈與子女結婚財物100萬元內免計入贈與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