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實價登錄2.0上路!6新制破解「做價黑洞」
2012年實價登錄上路時,因「成屋去識別化」以及「預售屋價格不透明」最為人所詬病。不過,今年7月計畫上路的實價登錄2.0,除了將門牌、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也納入預售屋紅單交易管理及定型化契約備查規定。內政部並指出,實價登錄2.0實施後,門牌、地號的完整揭露將會溯及既往。
「實價登錄2.0」7/1正式上路,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納管、禁紅單交易。圖片/Pixabay
實價登錄2.0細則出爐,預售屋也納管,明定預售建案開賣前,業者須將建案資訊,包括坐落基地、建案名稱、接待中心、銷售時間、戶數、棟數以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予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根據細則規定,預售屋揭露內容主要分3類,包括交易標的、價格、標的內容資訊;預售案簽訂合約30天內須申報登錄,只要合約內容有變更或是解約,建商、代銷業者都要在30天內申報,以防堵合約做假、哄抬價格,事後再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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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懂!實價登錄2.0上路哪裡不一樣?
6大修正重點 |
現行規定 |
門牌、地號完整揭露 查詢價格時,只能查到一個區間的門牌(例如:忠孝東路三段1~30號),但修法之後,可以直接看到每戶的實際成交價格,並溯及已揭露案件。 |
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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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全面納管 增訂銷售預售屋者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將建案資訊報請地方政府備查,並將自行銷售者納入實價登錄制度範圍。 |
無 |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 明定銷售預售屋者於銷售前,應一併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經備查後,如使用的契約不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按戶(棟)直接處6萬~30萬元罰鍰。 |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如不符規定,依現行規定,業者有限期改正的機會,若仍未改正,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
預售屋銷售資訊30日內即時申報 過往預售屋要等到2至3年後、正式移轉交屋時才會進行實價登錄,許多建案只要拉長代銷契約,就可拉長交易時間,不用即時揭露價格;反之,也能選擇性登錄「高價」物件,造成價格有很大的操作空間。但修法後,預售屋在簽訂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就須逐案申報,讓預售屋交易資訊更即時。 |
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申報 |
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 增訂地方主管機關得向交易當事人等查閱相關文件,並明定對於疑有不實申報登錄價格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閱價格資訊有關文件。 若未依限申報、申報價格或交易面積不實情形,經按戶(棟)處3萬~15萬元罰鍰,2次仍未改正者,將加重按次處30萬~100萬元罰鍰,以確保交易資訊正確。 |
目前縣市主管機關的查核權不屬於法律位階,僅於辦法規定縣市主管機關得要求查詢或陳述意見。 |
紅單交易納管 明定預售屋銷售者收受定金時,應以書面契據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並不得約定銷售者保留出售、保留簽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方事項,且買受人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予第三人;違法者將按戶(棟)處15萬~100萬元罰鍰,以杜絕投機炒作。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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