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踩雷!欠稅未繳薪資也會被扣押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王先生因被任職的公司扣押薪資,來電詢問原因,才知因綜合所得稅逾期限未繳納,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應繳納稅捐經合法送達後,逾限繳日30日仍未繳納,除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執行標的包含納稅義務人的薪資、金融存款、其他債權及動產、不動產等,並須負擔執行必要費用。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民眾王先生因欠稅未繳清,經移送機關查得其任職於某公司,行政執行分署乃對該公司發出執行命令,請該公司將王先生欠繳的稅款加上滯納金、滯納利息及執行必要費用,每月自王君應領薪資以扣取三分之一為上限,並確保扣押後所剩金額不低於最低生活費的1.2倍,該扣取薪資直到繳清欠稅款為止。
特別民眾,收到稽徵機關寄發的繳款書,應優先檢視核定內容有無錯誤,如正確無誤,請儘速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遭移送強制執行,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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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扣押薪資後還需負擔哪些費用?
A: 除了稅款外,還須負擔徵納費用及執行必要費用。
Q2: 收到稅務機關繳稅通知應如何處理?
A: 應優先檢視內容正確無誤,並於期限內繳納避免強制執行。
Q3: 未繳稅薪資為何會被扣押?
A: 因綜合所得稅逾期未繳,薪資可能被移送法務部強制執行扣押。
Q4: 綜合所得稅逾期繳納期限為何?
A: 逾期繳納期限為30日,逾期未繳將被強制執行。
Q5: 薪資扣押後剩餘金額有何規定?
A: 扣押後薪資剩餘不得低於最低生活費的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