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法拍屋契稅怎麼算?1重點別搞錯了…

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 Vicky
近日有民眾收到稅捐機關以公文通知法拍屋要申報契稅,因此來電詢問,向法院標購法拍屋,為何還要申報繳納契稅?
 
購買法拍屋請記得依規定申報繳納契稅。圖/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資料照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民眾向法院標購法拍屋屬於買賣不動產,應申報繳納契稅。而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拍定人應依契稅條例第16條規定,於法院發給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30內申報繳納契稅。
 
民眾如未依期限申報者,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5,000元,請務必留意申報期限,以免逾期加徵怠報金。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法院拍賣案件可就移轉取得價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兩者從低者,按6%買賣契稅稅率核課契稅。舉例來說,王君法拍取得A屋,該屋拍定價500萬元,而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雖申報時移轉價格為拍定價500萬元,惟契稅核定時將從拍定價及評定現值從低認定,即該屋核定契稅以房屋評定現值100萬乘以稅率6%,應納稅額為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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