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遺有「股東往來」債權 應列入遺產申報

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 Vicky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應注意被繼承人於生前借給所投資之公司的資金截至死亡日尚未受償餘額,核屬於被繼承人對該公司的應收債權,應列入遺產申報。

 

被繼承人遺有「股東往來」債權,應列入遺產申報。圖/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資料照

 

國稅局說明,稽徵機關提供的「財產歸戶資料、所得及死亡前2年內贈與資料」僅供申報遺產稅之參考,並没有記載被繼承人投資公司內部的私人借貸或股東往來紀錄,故繼承人若未自行詳加查證,有可能因漏報債權而遭補稅處罰。實務上常發現繼承人已依法將被繼承人投資公司的股權列報遺產,卻忽略生前的資金借貸情形,而漏報對投資公司的債權(股東往來)。

 

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為未上市A公司股東,繼承人已將甲君所遺A公司股權列入遺產申報;國稅局依A公司資產負債表,發現該公司負債項目中之「股東往來」科目金額3,000萬元,經向該公司查證發現至甲君死亡日其對A公司尚有股東往來債權500萬元,惟繼承人漏未申報該筆債權,故依法併計遺產總額課稅,除補徵稅款外,並處罰鍰。

 

該局提醒,被繼承人死亡遺有投資公司之股權時,繼承人應注意被繼承人生前與該公司的資金借貸情形,如仍存有股東往來債權,應計入遺產申報,以免漏報而受罰。
 

常見問題

Q1: 國稅局提醒繼承人申報遺產時應注意什麼?
A: 繼承人應注意生前借資公司資金未清,避免因漏報債權遭補稅處罰。
Q2: 繼承人未申報股東往來債權可能造成什麼後果?
A: 漏報股東往來債權可能導致補稅及相關處罰。
Q3: 被繼承人股東權利為何須列入遺產申報?
A: 被繼承人生前借資公司未受償債權,屬於應收債權,須列入遺產申報。
Q4: 財產歸戶資料對遺產申報有何參考價值?
A: 財產歸戶資料僅供遺產申報參考,未記錄私借或股東往來紀錄。
Q5: 遺產申報中股東往來債權的查證重點為何?
A: 查證股東往來債權是否如實申報,避免遺漏生前借貸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