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寓大廈管委會補助 這期間開放申請!
為鼓勵既有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自主維護居住品質及提升公共安全,台中市政府辦理115年「台中市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自115年3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依戶數規模補助社區1萬元至6萬元不等的獎勵金,符合補助申請資格的公寓大廈,因屋齡已逾20年以上,領取補助可用於公共環境消毒、更新消防設備等共用設施,歡迎社區線上提出申請!

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說明,補助對象為「台中市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辦法」於100年4月27日施行後,向台中市各區公所完成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成立報備(首次報備),其使用執照申請日期在93年1月2日前,且未請領過補助的公寓大廈。
住宅處表示,後續也可申請「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等各項補助,有效提升居住品質。另外,若在公寓大廈管理上遭遇困難,也可向住宅處提出申請專業諮詢或專業團隊協助輔導開會,歡迎符合資格的社區踴躍申請。
住宅處補充,今年因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擴大納入6-7層樓辦理,將針對老舊公寓大廈加強宣導成立管理組織並提供輔導資源,並鼓勵社區成立有主委、監委、財委編制的管理委員會,健全社區自主管理機制。
為讓申請補助更輕鬆、便利,補助採線上申辦,透過簡單3步驟:1.線上註冊2.上傳文件 3.審核撥款辦理,不僅可節省申辦時間與成本,還可及時查詢案件進度,歡迎有興趣社區到樂居管家一站式入口網上申請。審核結果以公文及電子郵件通知,請留意信件及電子信箱收件情形。
如有不瞭解公告內容或有系統操作疑義,可於受理期間上班日9時00分至12時00分,13時30分至16時30分電話諮詢(諮詢電話:04-2228-9111轉69500)。受理期間上班日的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有提供電腦進行面對面教學,歡迎多加利用。相關補助書件資料可至住宅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tw/981521/Lpsimplelist或樂居管家一站式入口網https://taims.taichung.gov.tw/Portal/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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