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關鍵證據」曝光! 律師劇透「5億高中生」遺產繼承攻防4走向
台中市一名年僅18歲的賴姓高中生,受父親贈與5億元的房地產,沒想到高中生卻突然與夏姓地政士兒子登記結婚,而且結婚不過2小時,高中生竟離奇墜樓身亡,隨後案情陷入膠著。
今天事證似有新的突破,有消息指出,賴姓高中生遺體右手發現4處不明針孔,賴家委任律師未正面證實,僅表示昨天(6/1)到台中地院遞狀,主張賴與夏婚姻無效,今天會再向檢察官遞狀聲請8項調查新證據。
「5億高中生案」錯綜複雜的案情,堪稱集民法親屬繼承編所有重要法條之大成。圖/Freepik
隨著更多的證據曝光,這起案件中各當事人的「遺產繼承順位」也將全面大洗牌。律師提出4種遺產繼承的可能走向,提醒民眾在面臨遺產繼承時必須留意的法律眉角。
可能走向1:夏姓配偶、生母一起繼承
律師賴瑩真在其Youtube頻道《瑩真律師》說明,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 父母
三、 兄弟姊妹
四、 祖父母
意思就是說,在任何情況下,配偶都有絕對權利可以繼承,在法律上稱為「當然繼承人」或「恆常繼承人」。
而且依民法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配偶如果跟直系血親卑親屬一起繼承的話,就是平均繼承,如果是跟父母或兄弟姊妹一起繼承的話,其應繼分為二分之一,父跟母加起來二分之一;如果是跟祖父母一起繼承,配偶可以分到三分之二,祖父母加起來三分之一。
可能走向2:夏姓配偶繼承4.98億元、生母繼承200萬元
根據報導,高中生的生母原本是中國籍配偶,但如果她已經入籍台灣、拿到台灣身分證,繼承權利就跟一般台灣人無異,但如果還沒入籍台灣的話,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生母只能在200萬元的金額內繼承,剩下的都歸配偶、也就是夏姓男子繼承。
可能走向3:夏姓配偶婚姻無效或涉謀殺 無法繼承遺產
賴瑩真表示,既然配偶的遺產繼承權利,法律訂得這麼明白,想要解套就只有2種方式,一是否定他的配偶身分,二是剝奪他的繼承權。
賴家委任律師許哲維今日表示,昨日上午已向台中地院具狀提告,主張賴生與夏姓男子的婚姻無效,他會援引過去最高法院的認定,結婚的兩名證人需要是「有行為能力」,且「在場親見而願證明者」,不過賴生與夏男是隨便找2名路人簽名,也沒有在場親見,甚至還曾試圖以3千元代價找大樓管理員當證人幫忙簽名,可見兩人無結婚真意,主張婚姻無效。此外,律師也提及,除了以上證據外,還有找到其他關鍵的新證據,今將會向地院遞交申請調查。
賴瑩真也分析,根據報導,夏男是以「處理房地產教學」為由約出賴姓高中生,若是看準結婚後的一些附加權利,意即俗稱的「假結婚」,這時就會因為雙方沒有結婚真意而婚姻無效。
此外還有一點,如故意致繼承人於死時,則該配偶依法喪失繼承權。也就是說,若夏姓配偶被判定殺害賴姓高中生,那將喪失賴男的遺產繼承權。不過由於目前高中生墜樓原因仍尚待調查,只能靜待檢調找出更多的證據。
可能走向4:兄弟姊妹繼承4.98億元、生母繼承200萬元
賴瑩真表示,根據新聞報導,賴姓阿公實際上是高中生的父親,而且從新聞看來,賴姓阿公確實已經認領高中生,也就是說,在法律上賴姓阿公就是高中生的爸爸,賴姓阿公其他的子女,包括高中生原本名義上的爸爸,都是高中生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要討論他們的繼承順位,就必須以這樣的關係來討論才是正確的。
圖/Youtube《瑩真律師》
因為如果夏姓男子被否認配偶地位,或剝奪繼承權而無法繼承的話,根據民法規定,應該是由媽媽單獨繼承,但如果媽媽沒有入籍台灣的話,有可能只能在200萬元的額度內繼承,那麼5億元扣掉200萬元,剩下遺產4.98億元歸屬後順位之繼承人,也就是高中生的「兄弟姊妹」。
賴瑩真補充,通常案件進入訴訟之後,會有更多新聞沒有報導的事實、證據陸續曝光,最後仍是要看法院怎麼做最後認定。
猜你也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