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帶看先收100元她怨不合理 過來人揭背後原因

實價登錄比價王 編輯陳雨軒
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表示,她最近約看房時碰到一名房東,開口即表明看屋要收100元,有簽約才會退,且直接附上轉帳帳號要她先匯款。她問對方「不是當面拿就好嗎?」房東這才解釋,因為距離帶看的屋子車程要35分鐘,但先前曾經被放鳥過,所以便決定採取這作法,堅持要收到100元才會出門,並向她說「你如果不要,那就沒緣分」。
 
對此,網友們也紛紛表示,連房子都還沒有看到就要先收100元實在太奇怪了,「想租房子還得先付門票,房東賺翻了欸」、「降價吸引人來看,付100,一天20組,2千,比出租還賺」、「這種就別看了,以後退租時檢查房間,絕對刁死你,押金別想拿回」、「真的好房,早就搶著租了,還有閒時間這樣收門票,肯定是鬼屋的門票對吧」。
 
📲全台最多出租物件都在這!加LINE即時通知~
 
 
有民眾在約看房時,遇到房東表明要先收100元。圖/photoAC
 
但也有人指出,現在的確有不少大樓或社區,在看房時需要先付所謂的「帶看費」或「清潔費」,「帶看真的很辛苦,100真的還好」、「陪你看屋又不一定會租,打工都不夠了,100不過分」、「可能怕一天到晚看房子,卻沒有人真的租,所以乾脆帶看費100元有簽約會退,感覺有明講都是你情我願,合理」。
 
若房仲或屋主向看屋者收取費用,就必須在帶看行為未發生前告知看屋者,根據民法第一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所以倘若帶看者未事先告知需收取看屋費用,等帶看過程已發生才告知,看屋者可主張「非常態法律事實」拒絕付款。 
 
此外,亦建議消費者可在「帶看過程」發生前,就先詢問是否收取「帶看費用」,倘若不願意就可提前拒絕看屋,避免後續糾紛。
 
猜你也想看:
高雄房東被控坑殺「未入住房客」 至少30人受害、金額上百萬
苦勸無效!房東簽約拒填「這資料」 網揭黑暗面:心裡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