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寄放戶籍卻不能享優稅?關鍵在這件事
有民眾疑惑,自己名下的土地及房屋原本是按自用住宅用地及自住住家用稅率繳稅,但如果朋友為了小孩學區想寄放戶籍,是否會影響原本適用的優惠稅率?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就學等原因單純借親友寄放戶籍,只要確實沒有租賃情事或變更用途,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依然設籍在該處,房地仍作自住住家使用,稅率並不會因為親友設籍而調升。
地價稅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必須符合:
1、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為地上房屋所有權人。
2、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3、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情形。
4.、都市土地面積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7公畝為限。
5、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至於房屋稅要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必須符合:
1、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
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應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地若原已適用自住住家及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因故要將戶籍遷出時,請務必保留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1人在戶籍內,才可以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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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土地自用住宅稅率適用條件有哪些?
A: 土地所有權人須登記戶籍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面積有限制。
Q2: 戶籍寄放會影響自用住宅稅率嗎?
A: 只要確定無租賃或變更用途,戶籍寄放不影響自用住宅稅率。
Q3: 戶籍搬出後自用住宅稅率如何維持?
A: 戶籍須保留一人於戶籍內,才能繼續享有優惠稅率。
Q4: 房屋自用住宅稅率適用條件為何?
A: 房屋不得出租,所有權人及親屬實際居住並登記戶籍。
Q5: 桃園市政府稅務局對戶籍寄放的說明是什麼?
A: 只要無租賃或變更用途,土地及房屋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