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別踩雷!房客提早退租 「做這件事」得報綜所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東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應收之違約金屬其他所得,應於取得年度合併當年度各類所得,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國稅局說明,個人出租不動產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後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應收取之違約金,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合併該年度之綜合所得,申報納稅。
國稅局舉例,甲君於113年1月與房客乙君簽訂期間為1年之租賃契約,每月租金新台幣(下同)30萬元,甲君並依約向乙君收取1個月押金30萬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國外工作而提前解約,甲君依租賃契約向乙君收取1個月租金金額之違約金,並以押金扣抵。嗣該局查核發現,甲君辦理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漏未申報該筆所得,除核定補徵所漏稅額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提醒民眾,如有各類所得漏未申報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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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個人出租不動產收取違約金屬於哪類所得?
A: 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屬其他所得。
Q2: 房東因房客提前退租違約金如何申報?
A: 違約金屬其他所得,應與年度各類所得合併申報繳稅。
Q3: 房東與房客簽訂租賃契約期間如何計算租金?
A: 依約定期間計算每月租金,提前解約違約金須另行計算。
Q4: 未申報違約金可能面臨什麼稅務處理?
A: 稅捐稽徵機關可補徵漏稅並按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Q5: 稅務機關如何處理未申報所得的情況?
A: 會先調查並通知納稅義務人補報及補繳漏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