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屋5年內可減免地價稅!「這點」是關鍵...
民眾詢問購置新市鎮特定區內114年剛興建完成之房屋,為何未收到當年地價稅單?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5條規定,新市鎮特定區內之建築物於興建完成後,其房屋稅、地價稅及買賣契稅,第1年免徵,第2年減徵80%,第3年減徵60%,第4年減徵40%,第5年減徵20%,第6年起不予減免。前項減免買賣契稅以一次為限。
也就是說購置新市鎮特定區內剛興建完成之房屋未收到地價稅單,係因第1年免徵地價稅,第2年至第5年則逐年增加20%之稅額,第6年才開始全額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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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新市鎮特定區地價稅減免依據是什麼?
A: 依照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5條規定實施地價稅減免。
Q2: 新市鎮特定區房屋何時開始全額課徵地價稅?
A: 第六年起開始全額課徵地價稅,不再享有減免。
Q3: 新市鎮特定區房屋地價稅怎麼計算?
A: 新市鎮特定區房屋地價稅前五年逐年減免,從第一年免徵開始。
Q4: 新成屋五年內地價稅減免比例為何?
A: 第二年減80%、第三年減60%、第四年減40%、第五年減20%。
Q5: 為何新成屋未即時收到當年地價稅單?
A: 因為新成屋前五年依規定享有地價稅減免,故未立即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