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運價公式草案出爐 必要時可收等待費樓層費
交通部今天預告外送合理運價準則,明訂每單公里基本運價=每車公里合理成本×(1+合理經營報酬率)/平均每車公里接單數,若有必要,可加收等待費、樓層費等其他費用。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向媒體表示,運價訂定的是「上限價」,是業者可以收的最高運價,但可以透過打折、優惠或者免運等提供服務,預計最快明年2月就可以通過並啟動協商機制。
因應外送平台興起,交通部今天再度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8條之1,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第8條之1、第8條之2草案。
去年交通部曾經預告修正相關草案,希望訂定外送運價準則,但遭到外界反彈,尤其徵求各界意見時因太過倉促,引發外界爭議,交通部暫緩修法,這次則是修正相關內容後,再度對外預告修正相關草案。
根據草案規劃,貨運業者以機車承運外送平台運送業務,其基本運價的計算公式為每單公里基本運價=每車公里合理成本×(1+合理經營報酬率)/平均每車公里接單數。
草案指出,每單運費包含起程費及續程費,應依所訂定的每單公里基本運價,按運送距離計算,必要時,於運費以外得加計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費及春節加成費等其他費用。
每車公里合理成本項目包括燃料、附屬油料、輪胎、車輛折舊、修車材料、行車人員薪資、行車附支、修車員工薪資、修車附支、業務員工薪資、業務費用、各項設備折舊、管理員工薪資、管理費用、財稅費用、稅捐費用等計算項目,同業公會及相關工會可依實際需求,選擇適合項目計算機車貨運基本運價。
胡迪琦表示,未來相關法令通過後,將會按照這個公式執行外送的運價,公路局也將會啟動「五方協商」,包括消費者、平台業者、外送員工會、消費者團體,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代表來討論運價。
胡迪琦指出,過去貨運業的運價計算是用「延噸公里」的方式,但不符合機車外送的需要,因此才會訂定外送運價相關公式,去年討論後因各界有意見,因此這次是與外送員團體、消費者團體等數個組織再討論,取得外界共識重新預告。
至於基本運價價格,胡迪琦說,這次公告是針對公式本身,實際運價還沒有確定,外界所說的一單60元起跳是自行試算的結果,要等到公式確定後,才會啟動五方協商,依照北中南東不同區域訂出各地的基本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