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與新壽終止T17、T18契約 地政局估下週簽約
台北市政府與新壽合意終止地上權契約案,送議會備查通過。地政局長王瑞雲今天赴議會委員會報告說,已在確認合意解約協議書文字,經新壽確定後,估雙方有機會下週可簽約。

台北市議會昨天討論由台北市政府報告與新壽簽訂合意終止T17、T18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契約的備查案,經討論後通過。市議會民政委員會今天召開專案報告,包含輝達總部進駐進度等案。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在委員會問及市府與新壽簽訂解約的明確時程。列席的王瑞雲說,目前估在11月底前,雙方仍在確認協議書的文字。
許淑華說,議會已通過此備查案,認為市府應盡快與新壽簽約。王瑞雲回應,11月底是保守預估,目前評估是雙方確認協議書文字內容後,由新壽提報董事會確定,預估下週可簽約,會盡力完成。
許淑華詢問市府報告提到負債成本率為3.74%,有無向新壽反映要求調降此利息。同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要求提供「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報告給議會。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認為市府審議太鬆,尤其是針對利息3.74%,市府應拒絕,從相關細項來看,市府幾乎是照單全收。
王瑞雲答詢,議員提到3.74%利息是經市府委任會計師審核後認為合理,至於盡職調查,市府對相關契約及金流等有進行查核,將詢問會計師可提供內容,下週五前提供報告給議會。
王瑞雲說,市府與新壽洽談時有告知無法接受概要金額,且對新壽提出細項都有查核,非新壽提出,市府就全盤接受,如上次動工典禮,市府就不買單。
列席的法務局局長連堂凱針對議員詢問有立委發文提到市府與新壽解約的看法時說,評論的人應不清楚中間過程,此案可透過專案設定地上權是經內政部幫忙,且不會造成市庫虧損還能挹注,不會有法律問題。相關費用都有跟輝達洽談,由輝達支付,並非是北市負擔,且此案是市府投入最多行政資源的個案。
王瑞雲回應議員質詢是否公開與輝達簽訂權利金公式時表示,目前方向是要透過專案設定地上權與輝達簽約,因非公開招標,所以要確定金額,雙方簽約且確定金額後,排除涉及法規需保密部分,就會公開內容包含如權利金計算公式。
無黨籍台北市議員徐立信建議市府與輝達簽地上權契約可延長至70年。王瑞雲說,後續與輝達洽談地上權契約內容時,會把此建議提供給輝達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