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加重罰則 交通部擬115年上半年實施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5日電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提高無照駕駛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處新台幣3萬6000元,汽車駕駛人最高處6萬元,交通部今天在臉書表示,預計明年上半年實施。
 
無照駕駛加重罰則。圖/交通部臉書
 
根據警政署統計,108年無照駕駛件數達4.5萬多件,造成658人死亡、6.5萬多人受傷,112年增加至5.5萬多件,造成763人死亡、7.8萬多人受傷,整體呈現成長趨勢,也遠高於酒駕致死人數253人。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提高無照駕駛的罰則,機車駕駛人可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而汽車駕駛人處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交通部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無照駕駛加重罰則,規劃明年上半年實施,將提高汽、機車無照駕駛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且扣繳牌照,10年內3次以上累犯者罰鍰無上限加罰,車輛所有人比照駕駛人罰鍰處罰規定。
 
交通部指出,累犯累計期間由5年延長至10年,10年內2次無照駕駛,大型車可處8萬元,汽車處6萬元,機車處3萬6000元;至於10年內3次以上無照駕駛,大型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2萬4000元,而汽、機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1萬2000元。
 
針對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且扣繳牌照,交通部說明,吊扣牌照期間,其中初犯3個月,10年內第2次6個月,10年內3次以上1年。
 
交通部提醒,無照駕駛除了罰錢、移置保管車輛與扣繳牌照外,還會影響考照資格,無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將禁考1至2年;駕照吊扣期間,駕駛車輛者,直接吊銷駕照,吊銷後禁考2年;肇事致人受傷者禁考2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