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府擬設原民處及林務科 拚115年上路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6日電
宜蘭縣政府修正通過縣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草案,除增設原住民族行政處,並在農業處新設林務科,將送交議會審議,力拚明年上半年上路。
 
宜蘭縣府擬設原民處及林務科拚115年上路。圖/宜蘭縣府提供
 
縣府人事處在縣務會議提案修正「宜蘭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及「宜蘭縣政府編制表」草案,將增設原住民族行政處,並裁撤原住民事務所,及裁撤宜蘭縣樹藝景觀所,業務及人員併入農業處新設的林務科。
 
縣府表示,內政部今年修正公布「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放寬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的設立總數上限,宜蘭縣政府目前有21個局處,最多可增至23個,決定成立「原住民族行政處」,回應原住民多年的期盼。
 
縣府表示,增設原住民族行政處,以統籌原住民族事務規劃與推動,整合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社會福利、教育文化、產業及經濟發展、部落環境設施改善等業務,提升原住民族事務整體發展效能,並呼應多元文化治理及部落自主精神,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益,預計增置正、副處長各1名,3名科長及數名職員。
 
縣府指出,鑑於宜蘭縣樹藝景觀所階段性任務業已完成將予以裁撤,業務及人員併入農業處新設的林務科,以提升決策效率,並向中央爭取經費及行政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