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年內、育有6歲以下子女看過來! 婚育宅可望優先申請
少子女化問題難解,為鼓勵年輕人結婚、生子,行政院長卓榮泰先前拋出「婚育宅」構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4日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初步形成4大共識,包括納入婚育、不排擠弱勢、循序漸進適用及占比5%~8%之間,讓婚育宅政策向前推進。

目前社會住宅規畫為弱勢戶40%、一般戶60%。立委指出,應在不影響弱勢戶比例前提下,從一般戶中劃出5%至8%的名額,專供育有未成年子女或新婚家庭承租,採「分流處理」方式執行,避免與弱勢家庭混合競爭。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說明,住都中心目前採3年一租制度,若調整一般戶配比,切出婚育名額,實務上可能產生排擠效果,因此建議以「逐年調整」的方式推進政策,婚育宅核心目標是減輕年輕家庭養育負擔,但前提是不能擠壓經濟弱勢戶權益,比例必須謹慎調整,循序漸進執行。
內政部國土署主秘歐正興表示,未來婚育宅規畫將採階段式納入,優先針對「2年內結婚尚未生育」的青年家庭、「育有6歲以下(學齡前)子女」者,從現有的一般戶60%中撥出一定比率名額辦理,而非動用原有的40%弱勢戶配額,這樣安排也與現行社宅政策彈性操作的原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