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幫子女買台積電存股 少了「這步驟」就無法移轉!
想要幫子女存股票增加收入,未超過贈與稅免稅額,需要申報贈與稅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贈與人在1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者,應於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另贈與的財產涉及辦理產權移轉登記時,依同法第42條規定,需檢附稽徵機關核發的贈與稅繳清、免稅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始得為移轉登記。因此,贈送股票予子女,縱使未超過免稅額,仍應申報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舉例,甲君於114年5月20日贈與其女台積電股票520股,本年度無其他財產的贈與,本次贈與總額508,560元(520股X台積電114年5月20日收盤價978元),雖未逾免稅額,免繳納贈與稅,但甲君仍需於訂立贈與契約完成後,填具贈與稅申報書並檢附贈與人與受贈人雙方身分證件影本、贈與契約書影本、贈與人持有台積電股票證明影本及台積電114年5月20日收盤價資料等,前往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國稅局核發的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才能辦理股權的移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