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指引出爐 115年起先納管新領牌車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30日電
交通部今天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規定車輛前擋黏貼透光率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隔熱紙,明年首先強制新領牌車輛遵守,並另行公布實施時間點和罰則。
 
交通部今天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圖/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資料照
 
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明暗程度與駕駛人行車視野辨識及操作能力有關,交通部長陳世凱今年2月道安記者會宣示,把推動汽車車窗黏貼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管理列為「道安三箭」其中一箭,公路局後續邀集相關業者研議,參考國際規範、台灣氣候訂定指引。
 
交通部公路局長陳文瑞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明年是針對新領牌的車輛納管,「現行使用中車輛未納入規範,但未來可能一併檢討」,建議現行車主在更換隔熱紙時,應選擇通過驗證的產品。
 
陳文瑞說,現行基於治安考量,僅規定計程車不能黏貼不透明反光紙或隔熱紙,根據這次訂定指引,建議車輛前擋黏貼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的隔熱紙。至於後側窗及後(擋)窗部分,參考多數國家經驗,一般車輛基於隱私考量,並無訂定規範。
 
值得注意的是,計程車規範較嚴格,除了前擋、前側窗隔熱紙透光率比照一般車輛訂有限制外,後側窗及後(擋)窗另訂有黏貼均為40%以上的隔熱紙規範。
 
陳文瑞表示,公布指引後將先行宣導,交通部目前規劃115年上路實施,但確切時間點還待後續公布,屆時新領牌車輛將納入強制規範,必須選用通過認證的隔熱紙。
 
陳文瑞指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7條,針對計程車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以及一般車輛驗車訂有相關罰則,可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未來將修正相關規定,並另行公布罰則。
 
為協助民眾確認隔熱紙產品符合建議值,公路局表示,已請隔熱紙業者依據國家標準CNS 12381或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9050檢測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標準,送專業檢測機構檢測其產品可見光透過率,並經過公路局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審查符合建議值產品公布於監理服務網,截至6月底止,已有12家(共計39組型號)取得部分產品測試認證,陸續增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