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看過來!房屋出租眉角「1禁忌」別碰:租客較難找
即便是租房子,也希望屋內裝潢可以讓自己每天看得舒心住得舒服,因此房東是否有附含傢俱或是該事先準備哪些傢俱和家電?對於租客來說,因為需求不同而見仁見智。有的人為了省錢省事,當然希望屋內傢俱應有盡有,一卡皮箱就可以馬上入住;但也有人傾向自行添購,不僅可以挑選自己喜歡的,日後即便搬家也可以帶走,而你又是屬於哪一種租客?

竹北資深房仲林品揚日前在臉書粉專「Lin's竹北房產筆記」表示,很多第一次當房東的人內心既期待但又沒什麼概念,對於出租房子該準備哪些傢俱或是家電給房客毫無頭緒,為此,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林品揚表示,房屋狀態大致分成兩種,一種是之前房子屬於自用,現在人搬走了,但屋內還留有部份的傢俱家電;另一種是這間房子呈現空屋,真的很空,除了廚餘衛浴設備以外,其餘傢俱家電什麼都沒有。
林品揚說,以自己的出租原則來看,會先以房東既有能提供的為基準,其餘再針對房客的需求去做延伸、彈性調整。也就是說,假如現在屋內已經有冰箱、沙發及床架,那就暫時先這樣就好,房客如果有缺少其他東西,可以到時再細節討論。
林品揚進一步提醒,切勿全部都先買好買滿!因為每位房客都是個案探討,有時你預先準備了一大堆,房客說不定有自己的大型傢俱,如果預先添購,要是沒其他地方可以堆放,這樣就侷限自己尋找房客的彈性與廣度。
再者,如果房子是空屋,林品揚認為最基本的燈、冷氣、窗簾及熱水器至少要有。並在廣告標題或特色內容標註「傢俱可談」,這樣房客就看得懂,也為彼此保留些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