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建商爛尾 內政部承諾3個月內提預售屋履保機制
爛尾樓糾紛頻傳,內政部今日表示,預計將於3個月內提出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強化方案,以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修正草案,讓預售屋制度更加完善,並維護消費者購屋權益。

近年預售屋爛尾樓案件不時發生,除了日前的嘉義市「臻品舞」建商落跑外,近年來全台也接連傳出多起預售案爛尾案例,多是因建商爆發財務問題,卻缺乏完善制度,購屋者血本無歸、求償無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日審查《建築法》、《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立委關注內政部如何避免預售屋成爛尾樓、侵害購屋族權益等問題。內政部表示,將儘速邀集行政院消保處、金管會、縣市政府及消保等公會團體會商,預計於3個月內提出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強化方案,以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修正草案,讓預售屋制度更加完善,並維護消費者購屋權益。
內政部表示,為確保預售屋買方所繳價金能真正運用於預售屋興建工程上,目前研議檢討預售屋履保機制方向包括:
一、明確規範買方所繳價金使用於實際工程興建項目,以避免工程未動工或興建初期,買方所繳價金已被用罄。
二、規範賣方應於契約中載明受託機構之信託專戶名稱及帳號,讓買方可將購屋款項直接匯入信託專戶,避免賣方私自挪用。
三、明定賣方於簽約時應提供信託權益說明書,讓消費者瞭解其信託權益。
此外,有關買方所繳價金的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部分,將另納入修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