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來得及補救! 房屋稅2.0「少了這步驟」稅率至少差1倍
房屋稅2.0新制自去年7月1日起實施,今年5月1日至6月2日開徵。自住房屋新增應「由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的條件,自住房屋有沒有符合條件的人設籍,關係著能否適用最優惠的自住稅率,和一般稅率至少差1倍以上!財政部補救延長設籍及自住稅率申辦期限至6月2日。

苗栗縣稅務局舉例,假設房屋現值為100萬元,有下列3種情況:
狀況1))
若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172萬2,000元以下者(苗栗縣標準),設籍後會降稅,稅率從1.2%降為1%,即房屋稅從原12,000元降為10,000元,因為有設戶籍,稅額省了2,000元。
若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172萬2,000元以下者(苗栗縣標準),設籍後會降稅,稅率從1.2%降為1%,即房屋稅從原12,000元降為10,000元,因為有設戶籍,稅額省了2,000元。
狀況2))
假設在苗栗縣有2戶自住房屋(同縣市甲屋、乙屋),若兩屋都有設籍,則今年房屋稅額不變;若都沒設籍,稅率將從原來的1.2%暴增為3.2%,房屋稅從每戶12,000元增加為32,000元,總稅額共增加40,000元。
假設在苗栗縣有2戶自住房屋(同縣市甲屋、乙屋),若兩屋都有設籍,則今年房屋稅額不變;若都沒設籍,稅率將從原來的1.2%暴增為3.2%,房屋稅從每戶12,000元增加為32,000元,總稅額共增加40,000元。
若僅甲屋設籍,其稅額不變,但未設籍的乙屋房屋稅率從1.2%增為2.6%,即其房屋稅從原12,000元增加為26,000元。
狀況3))
假設在苗栗與台中各有1戶自住房屋(跨縣市甲屋、乙屋),若兩屋都有設籍,則今年稅額不變;若都沒設籍,稅率將從1.2%增加為3.2%,房屋稅從每戶12,000元增加為32,000元,總稅額共增加40,000元。
假設在苗栗與台中各有1戶自住房屋(跨縣市甲屋、乙屋),若兩屋都有設籍,則今年稅額不變;若都沒設籍,稅率將從1.2%增加為3.2%,房屋稅從每戶12,000元增加為32,000元,總稅額共增加40,000元。
若僅苗栗的甲屋設籍,其稅額不變,但未設籍的台中乙屋房屋稅率從1.2%增為3.2%(六都與非六都稅率不同),即其房屋稅從原12,000元增加為32,000元。
苗栗縣稅務局提醒,如未及設籍且符合自住房屋其他要件者,請於6月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並向稅務局提出申請以重新核發稅單。但在為了適用自住房屋稅率欲辦理戶籍遷移前,應考量是否會連動影響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及使用牌照稅身障車輛免稅,或領取政府其他補助金等規定,審慎評估選擇最有利的方式處理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