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貴家長」開發信掀戰火 「住址隱匿」免費辦隱私不外露
五月下旬,市場上傳出有不同品牌房仲因「房屋售出文」或「刊登物件因未及時下架」而向地政局互相檢舉,引起房仲圈人心惶惶。
仲介無不開始手動或透過系統程式,大刪特刪過往的貼文,避免還沒成交,就要先挨罰一刀,被外界稱作「房仲之亂」。
房仲個個苦哈哈,而在網路上討論,民眾卻幾乎一面倒喊「罰得好!」表贊同。其中,不論是想購屋的賞屋民眾;或異地上班、上課的租屋族,不少人發文指出曾因這類的「釣魚貼文」因此受騙上當。

另一個現象同樣引起網友忿忿不平,那就是家中信箱,不定時會被各大仲介的開發信給塞爆!有人在網路上好奇發問「為什麼買房後,會收到房仲的廣告信,自己個資無端被流出?」
Threads上更有一篇破百萬瀏覽次數的「貴家長」的信封貼文,點燃仲介和網友戰火,彼此唇槍舌戰。有網友提到這類「標題黨」的信封,根本在踐踏住戶對房仲的「信任感」。

若想從源頭阻斷,有沒有什麼好方法,降低上述情況發生?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本篇圖文專題,要分享申請隱匿第二類地籍謄本中住址資訊,可以有哪些好處及相關申辦步驟:
🔒 保護個人隱私與資產安全
第二類地籍謄本可由任何人申請,通常會揭露不動產所有權人的完整住址。 這可能導致個人資料被有心人士利用,進行詐騙或其他不法行為。
透過申請住址隱匿,謄本上僅會顯示段、路、街、道或前六個中文字,其後的地址資訊將被隱藏,降低個資外洩的風險。

📭 減少不必要的商業騷擾
房屋仲介或土地開發業者常透過調閱第二類謄本,取得所有權人的住址,進行郵寄廣告或登門拜訪。 申請住址隱匿後,可有效減少此類商業干擾,避免日常生活被打擾。

🆓 申請簡便,而且「完全免費」
住址隱匿的申請流程相對簡單,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所有權人可選擇以下方式申請:
- 臨櫃申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至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
- 線上申請: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台申請。
- 併同登記案件申請: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等登記案件時,一併申請住址隱匿。
※ 延伸閱讀:即時通知對象再+1 地籍異動通知防詐騙
✅ 申請資格與注意事項
- 申請資格:僅限不動產所有權人為自然人者申請。
- 隱匿範圍:申請後,謄本上僅顯示段、路、街、道或前六個中文字,其後的地址資訊將被隱藏。
- 重新申請:若不動產所有權發生變更(如買賣、贈與),需重新申請住址隱匿。

➤ 緣 由:為保護個人資料安全,自104年2月2日起,第二類謄本僅揭露登記名義人部分姓名及部分統一編號,惟住址資料仍以完整公開為原則,故全國各縣市另提供「地籍謄本申請住址隱匿」服務,可由民眾申請隱匿或解除隱匿第二類謄本之部分住址,隱匿時僅顯示段、路、街、道或前六個中文字。
➤ 申辦流程:
「線上申辦」: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線上申辦資料,經電子簽章後送出申請。
「臨櫃申辦」:
1. 民眾應檢附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2. 向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新北市提供跨所辦理及跨縣市代收申請服務)。
2. 向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新北市提供跨所辦理及跨縣市代收申請服務)。
➤ 準備物品:
「線上申辦」:自然人憑證。
「臨櫃申辦」:
1. 本人申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並於所填寫「住址隱匿申請書」(填寫範例)後簽章。
2. 委託代理人申請:本人或代理人填妥「住址隱匿申請書」後,經本人及代理人簽章,由代理人攜帶該申請書、其身分證、印章、委託人身分證影本、印章等。
「臨櫃申辦」:
1. 本人申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並於所填寫「住址隱匿申請書」(填寫範例)後簽章。
2. 委託代理人申請:本人或代理人填妥「住址隱匿申請書」後,經本人及代理人簽章,由代理人攜帶該申請書、其身分證、印章、委託人身分證影本、印章等。
➤ 作業天數:1天。(但小編平日去現場臨櫃申辦過,體感時間大約10分鐘就辦好了,非常迅速!)
➤ 備註:住址隱匿或解除隱匿之跨縣市代收案件辦理期限為3天
申請第二類地籍謄本的住址隱匿,是一項有效保護個人隱私與資產安全的措施。 透過簡便且免費的申請流程,可避免個資外洩及不必要的商業干擾,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