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漏水未改善 北市開罰遠雄120萬! 體育局:改善前「按日累罰」
針對臺北大巨蛋場館漏水問題,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於11月逢較大雨勢時持續派員前往巡檢,昨日(11/12)查遠雄巨蛋公司未能於自身承諾的10月31日期限完成大巨蛋漏水改善;體育局王泓翔局長表示,依照「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興建營運契約」規定,即日對遠雄鐵腕開罰120萬元,並將按日10萬元累罰,直至遠雄完成漏水改善。王泓翔局長並要求遠雄應限期杜絕漏水缺失,並公開說明改善作為。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與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12日至大巨蛋視察漏水改善,仍發現有漏水問題,因此對遠雄開罰。圖/北市體育局
王泓翔局長說明,臺北大巨蛋於去年12月4日「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起出現漏水問題,後於不同區域發生大小不等漏水情事,體育局積極督導遠雄改善,除於賽事期間多次派員巡查場地、責令遠雄即時補償受影響座位球迷權益,並多次發函要求遠雄儘速解決漏水問題,更委託第三方公正專業單位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多次現勘,檢視遠雄改善進度、修繕工法並輔以專業諮詢意見後,最終准予遠雄於其承諾之期限10月31日前完成大巨蛋場館漏水修繕。
王泓翔局長指出,10月31日期限過後,體育局逢較大雨勢時持續派員前往大巨蛋巡檢漏水改善情形,昨(11/12)發現場館內部再出現持續性滲滴水並形成水灘,後經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現勘確認為漏水造成,因此依契約開罰,每日處以10萬元並回溯至11月1日起算,即起對遠雄開罰120萬元,並將按日連續計罰,直至遠雄完成漏水改善。
王泓翔局長要求遠雄應積極改善漏水缺失,並公開說明改善作為,體育局必基於促參法及契約基礎上依法行政,對於保障場館安全、設施完善、合理運作立場不變,過去已督導遠雄完成椅套裝設、加強逃生及動線指示、說明看台搖晃安全問題等,後續將持續督導遠雄完成漏水改善外,更提前於今年底籌組營運績效評估會,於明年初展開實地訪查,將歷來漏水缺失、遠雄配合度等問題納入記錄,若連續兩年評分低於70分,最重可對遠雄予以解約。
至於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於11月5日於大巨蛋進行市政考察,現場發現水灘情事,體育局於隔日(6日)邀集土木技師公會現勘後,判斷應為管線問題而非漏水造成,現已開立缺失單要求遠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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