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重看也重用」 崔媽媽使出3招教學伺候
每逢租金補貼的申請期間,便有許多民眾擔心申請補貼後,會被房東「轉嫁稅賦調漲租金」,或是「租約到期後無法獲得續約機會」,更甚者會被要求「提前終止租約」。
「看得到吃不到」幾乎成為租金補貼的橫批,崔媽媽基金會對此提出三種妙方,幫助民眾成功說服房東,順利申請租金補貼。
為了幫助民眾順利申請租金補貼,崔媽媽基金會分別提出三種應對方式: 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後,房東會成為公益出租人,並享有稅賦優惠。
圖/崔媽媽基金會提供
1.誘之以利
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後,房東會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稅賦優惠,以房屋稅及地價稅來說,皆維持自用繳稅費率;租金收入所得稅方面,每個月可享有最高一萬五千元的免稅額可以扣掉,而且扣完最高一萬五千元的免稅額後,剩餘的全年加總金額,一樣可以再扣掉43%的必要費用支出,剩餘的費用才需要申報租賃所得。
2.動之以情
近兩年因疫情影響,各行業受到嚴重衝擊,大部分房客做為一般受薪階級,工作及收入或多或少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疫情雖然漸趨平緩,但何時捲土重來仍未可知;租金補貼是政府的福利政策,可以讓房客每個月都有穩定的政府補貼進帳,無論疫情狀況如何都不會間斷,房東可免於房客可能欠租的風險,可說是幫助房客的同時也幫助房東自己。
3.威之以嚇
倘若「誘之以利」、「動之以情」都仍無法說服房東,最後的一招就是「威之以嚇」。租屋市場透明化,是政府政策未來必然的方向,與其未來被政府查到房東沒有誠實申報,將被往前追稅七年,不如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不僅可享有稅賦優惠,也可避免因為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而使房客產生報復心理,在租約結束搬走後,檢舉房東逃漏稅。
新聞源:好房網News記者賴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