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知道 只是還沒抓到! 擁91房的醫師房東 遭罰補稅2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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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外界常反映個人房東出租房屋漏未申報租賃所得,為遏止逃漏稅行為,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將針對持有多屋者加強查核,提醒個人房東如有出租行為漏未申報租賃所得者,應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補稅處罰。中區國稅局就表示,轄內一名醫師名下持有91間房屋,他的房子多緊鄰台中一中商圈及學區,105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都僅列報租賃所得各約5萬餘元,106及107年度則未申報租賃所得。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指出,加強查核個人房東將房屋出租予個人的租賃所得案件,以防止短漏報租賃所得,針對個人持有多戶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啟動專案查核;這名醫師包租公有91間房子,4年內漏報近530萬租賃所得。
 

一名醫師包租公名下持有91間房屋,4年內漏報近530萬租賃所得。圖/pixabay

經中區國稅局輔導後,該醫師包租公自動補報4年租賃所得分別為78萬餘元、151萬餘元、159萬餘元及141萬餘元,共約530萬元,並補繳各年度稅款及加計利息合計212萬多元。
 
截至110年底為止,中區國稅局輔導後計有226位納稅義務人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共1,427萬餘元,另有2位納稅義務人經該局進一步查核確有短漏報租賃所得,經核定補徵稅額共37萬餘元並處以14萬餘元罰鍰。  
 
財政部賦稅署去年第四季統計,全國擁有1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多屋族共1,734人,國稅局已陸續寄發輔導函要求當事人說明,若有出租情形,趕緊補申報並繳納稅額可免罰;提醒個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列報租賃所得,計算方式以全年租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餘額作為所得額,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向稽徵機關辦理結算申報,民眾勿心存僥倖。
 
 
新聞源: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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