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租屋20年落跑留下「廢棄鬼屋」 房東神反轉網友驚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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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族最怕遇上惡房東,但相對地房東也怕遇上壞房客。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抱怨,將房子租給一對夫妻20年,最近4個月卻遲遲沒收到房租,只好前往租屋處查看,沒想到人早就跑了,留下一屋子垃圾,讓他超傻眼。之後只好認命打掃,還將重整房屋照片分享在貼文中,超扯對比照引起大量網友看呆。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文指出,租房給一對夫妻20年,豈料對方卻落跑留下凌亂不堪的房子,屋內不僅牆面泛黃、白色地磚也變灰黑色的,且堆滿廢棄物,網友直呼「根本就是命案現場」。

 

房客租屋20年突然消失,房東開門驚見「廢棄鬼屋」。圖/截自《爆怨公社》

房客租屋20年突然消失,房東開門驚見「廢棄鬼屋」。圖/截自《爆怨公社》

 

原PO表示,這對夫妻可能遇到困難,因此並沒有追討這4個月的租金及垃圾清潔費。之後也親自動手整理,上演「全能住宅改造王」,將原本的廢棄鬼屋大改成明亮乾淨「小豪宅」,也讓不少網友驚呼「好窄變豪宅」。

 

房東親自重整後,超扯對比照引起網友大讚。圖/截自《爆怨公社》

房東親自重整後,超扯對比照引起網友大讚。圖/截自《爆怨公社》

 

有些網友認為該房東應仔細檢查房屋內是否有損壞之處,對此,崔媽媽基金會曾表示,按照民法及租賃住宅條例的規定,只要修繕責任沒有另行約定,房屋或附屬設備損壞原則是由房東負責修繕。不過,房客也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義務,若輕忽未即時通知,導致損失嚴重,房客還是需要負擔責任。

 

至於租屋未到期,房客卻落跑留下滿屋子雜物時,房東該如何是好?崔媽媽基金會指出,房東可以依照《民法》規定,對房客留在屋內的物品行使「留置權」,並依法定程序查封或拍賣後的所得價金,當作賠償欠租或其他損失。若房客留置在屋內物品較不值錢,房東也可將清運費及積欠租金、損害賠償等一同列為求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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