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堅持加價不然拆系統櫃!他點頭:看有無壁癌
有民眾分享,前些日子買的房子就要交屋了,但原屋主卻突然說,他們搬家時要把系統櫃(鞋櫃、電視櫃等等)拆走,不然就要多支付5千多元的費用。面對屋主突如其來的要求,讓他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多人認為,屋主堅持要拆除系統櫃也沒關係,因為要再花拆裝搬遷費也不划算,還能順便看看牆面有沒有壁癌,他帶走不會比較賺。也有內行人建議,可以看看合約是否有寫「現況交屋」,如果有寫現況交屋,並沒有註明要拆走系統家具,基本上他也不能另外拆除或加價賣你們,如果有房仲或履保,都有人可以幫忙處理。
屋主堅持加價不然拆系統櫃!他點頭:看有無壁癌。示意圖/pixabay
若買賣雙方簽合約時有寫「現況交屋」,屋主就沒有權利搬走家具嗎?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先表示,「現況交屋」是依簽約時的房屋現況交屋,以此避免買方買入會對房價造成影響的瑕疵房屋物件,而所謂的瑕疵,通常是指房子是否有傾斜、是否為海砂屋、或有無漏水等結構性屋況瑕疵。至於冷氣、家具等物品,除非在合約上有特別註明是以某特定價格購買,不然在實務交易中,家具或家電通常被視為「附贈設備」。
此外,由於「現況交屋」的定義較為模糊,陳俊宏提醒買方,當合約中若出現「現況交屋」,通常屬於較不專業的合約,並建議買賣雙方簽約時,買方最好針對「現況」拍照存證自保,才可避免後續糾紛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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