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亂象多到爆!竹縣宣布「全面嚴禁紅單」
為遏止房產市場諸多不當現象,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近日會同各主管機關檢討房市亂象,宣告全面禁止購屋預約單,也就是俗稱的紅單,目前縣府已經加強查緝行動。
靳邦忠指出,未來預售屋未取得建照,不得在市場銷售,違反者最高將罰2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建商若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就預售房屋,導致購屋人誤以為已經取得建造執照,公平會可《公平交易法》予以處分,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其行為,如不改正,最高可裁罰2500萬元。
另外,紅單的名稱不論是用暫購單、訂購單或臨時買賣契約書,本身就是一種契約行為,均係以該建設公司推案之預售屋為標的,尤其對轉單的第三者,更是屬於交易市場的買賣行為。
由於預售屋買賣影響消費權益者甚鉅,簽約又屬專業,因此自民國90年起,消保會就積極促成凡是建商與消費者之買賣,該契約不論是透過仲介公司或是代銷公司買賣,建設公司均應適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違反者,依消保法第56條之一得處以3萬到30萬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最高可裁罰50萬元。
靳邦忠進一步舉出因紅單而與炒房、賺差價等房市不當現象的關聯,假設排隊購買到的紅單客,與建商談好買50坪、每坪27萬的潛銷價,只要先付不到20萬塊訂金,建商會先約明將來可能開價33萬最低賣30萬,新買家買到30萬,看似撿到便宜,但其實投資客早就從中獲利,每坪現賺5萬,50坪就賺了250萬,嚴重影響消費者權利。
此外,建商潛銷期刻意營造搶購風潮的不當行銷手法,於推案銷售不錯,便以「延期開工」的方式取消所有的紅單,保留到下一階段漲價再來銷售;若銷售不好,則以「根本沒有推案」或「開工日期尚未確定」無條件收回之前簽訂的紅單,之後再行銷售,皆已觸法,最高可裁罰5000萬元。
靳邦忠也補充,政府樂見新竹地區蓬勃發展,房市欣欣向榮,絕對無意打壓房價,但維持一個正常的交易環境和理性的房市交易秩序,政府責無旁貸。禁止紅單轉售,就是為了健全房市交易,讓房屋買賣市場,更透明公開以確保消費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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