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價買房後想求解約?專家:符合「這條件」就有機會
有民眾表示,因為很喜歡一間房子的採光,在斡旋時同意加價入手,但在驗屋時發現隔壁空地要蓋10層樓的大樓,覺得跟當初談的不一樣,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解約或減價。專家表示,如果合約上有載名「這條件」,就有解約的可能。
一名網友在網路論壇表示,當初因為很喜歡房子的採光,斡旋時也因這點被要求加價。之後發現隔壁是狹長的空地被鐵皮圍起來,便詢問仲介此地後續的用途,之後被告知此地過於狹長,不確定是否能蓋房子,就沒特別放在心上。
網友得知隔壁要蓋大樓,擔心房子採光受影響,希望可以解約或減價。示意圖/取自photoAC
沒想到交屋前去現場驗屋時,隔壁鐵皮已經貼上告示牌,寫著預計下個月開工蓋10層樓的集合住宅,詢問同棟鄰居,才知道他們很早就知道此事,但賣家和房仲在斡旋時都沒提到這部分,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解約或減價?
資深法務人員表示,如果買方在購買前有跟仲介解釋,保證有採光才能成為成交條件之一,合約上也有明確載明採光是成交條件之一,那買方提出解除契約或減價是比較沒有問題的;但如果合約上沒有載明,想要解約的話很困難,因為買方無法證明當初加價購買房子的理由。
資深法務人員舉例,最常遇到的合約是「如果不貸款到多少錢,就沒辦法買這間房子」,所以就會要求合約要載明,如果貸款不到多少錢要解除契約;同樣的概念,如果「某些要件」是買方購買房子的絕對要件,應該要讓「那要件」文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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