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分租賺外快?稅務局:取消房屋稅優惠
台灣住宅最常見的騎樓景象,除了停滿機車,就是滿滿的攤位,不少屋主把賺錢主意動到自家騎樓上,分租給業者擺攤,雖然每月增加外快,但原本享有的免徵房屋稅優惠卻會隨之取消。
桃園市稅務局日前接獲民眾詢問:「自家房屋騎樓出租營業人擺攤營業,每年要繳的房屋稅會不會增加?」
稅務局表示,騎樓免徵房屋稅,以是否供公共通行使用為必要條件,如果供營業人設攤或自行封閉圍用,就要課徵房屋稅。
騎樓若是擺攤營業,房屋稅也要按照營業用稅率徵收。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
因此,只要騎樓有部分或全部封閉的狀況,無論是作為住家或非住家使用,甚至擺攤供營業使用,既然無法供公共通行使用,騎樓的面積自然不能免徵房屋稅,應按照實際使用情形,以住家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凡經課徵房屋稅的騎樓,若是恢復供公共使用且未擺攤供營業使用,可於實際供公共使用日起30日內,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經查明屬實後,可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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