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課房屋稅!新北住家「免徵現值」提高 1.5萬戶受惠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減輕納稅義務人負擔,住家房屋免徵現值提高為「11萬4千元」,自116年期起適用,116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全市約有1萬5千戶房屋受惠。

稅捐處說明,新北市原住家房屋免徵現值為11萬1千元,因本市於115年4月再次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故重行計算本市住家房屋免徵現值為「11萬4千元」。
稅捐處提醒,住家房屋現值在11萬4千元以下免徵,以自然人持有且全國合計3戶為限,並僅適用於住家房屋,故房屋現值雖低於免徵標準但有部分面積供非住家使用者,該非住家使用面積仍要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又原符合免徵標準,但之後有增、改建,致房屋現值逾11萬4千元者,則需恢復課徵房屋稅。
稅捐處進一步提醒,倘持有本市住家用房屋現值11萬4千元以下,房屋全國累計未達3戶者,將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逕予免徵房屋稅,毋須申報擇定;另原已有全國3戶房屋免徵,又有住家房屋已達最新免徵標準者,得重新擇定3戶免徵房屋,並於116年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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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116年期起適用的房屋稅優惠範圍有多大?
A: 116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約有全市1萬5千戶受惠。
Q2: 免徵房屋稅的住宅房屋現值上限是什麼?
A: 住宅房屋免徵現值為11萬4千元以下,且限全國合計3戶。
Q3: 房屋現值超過免徵標準者需注意什麼?
A: 超過11萬4千元者須恢復課徵房屋稅,且有增建或改建情況。
Q4: 新北市住宅房屋免徵現值標準為多少?
A: 新北市住宅房屋免徵現值標準提高為11萬4千元。
Q5: 新北市房屋稅免徵申報有何申報期限?
A: 116年3月22日前須向房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免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