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放寬勞工福利及文教設施促參重大範圍 民間投資估逾11億
財政部今天發布修正規定,增加「勞工福利設施」及「文教設施」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預計全台將有5案可適用,民間投資金額逾新台幣11億元,可享相關租稅優惠。

財政部今天發布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涵蓋2大重點,第1,在勞工福利設施方面,增訂依促參法BOT(新建-營運-移轉)及無償BTO(新建-無償移轉-營運)辦理,且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3億元以上的勞工育樂機構及其設施。
第2,在文教設施方面,增訂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5000萬元以上的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等設施。
根據財政部盤點結果,明後年全台預計可適用新規案件共有5案,包括國立台灣大學藥學館興建營運移轉(ROT)案、歷史建築原巴旅館澡堂ROT案、宜蘭縣中興文化創意園區BOT+ROT案、嘉義市檜意森活村修建營運移轉案,以及台北市南港藝文蘇活園區營運移轉(OT)案,預計民間投資金額約11.29億元。
財政部表示,這次修正是為了配合勞動部與文化部政策,鼓勵民間參與新建營運勞工育樂機構,以及參與歷史建築、文化資產再利用與經營管理,期待藉此吸引民間資金投入參與興建營運公共建設,進一步增進勞工福祉與推動文化資產永續營運。
財政部補充,符合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的促參個案,民間機構得享有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投資支出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進口機具設備關稅優惠、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減免與股東投資抵減等稅賦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