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老宅延壽補助開跑!申請資格辦法一次看
為改善老舊住宅居住品質、提升居住安全,新竹市政府配合內政部推動「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115年度申請案自14日起至11月13日17時受理,鼓勵符合資格的公寓及透天住宅踴躍申請。市府將結合中央補助資源,協助老舊住宅改善建築安全、生活機能及居住環境,讓老屋住得更安全、更舒適,提升市民居住品質。

市長高虹安表示,隨著建築物使用年限增加,部分老舊住宅逐漸面臨外牆老化、公共設施不足、無障礙環境及建築機能衰退等問題,影響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市府配合中央推動「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透過補助資源協助市民改善住宅環境,從建築安全、生活機能、高齡友善及節能等面向著手,讓老屋不僅住得更安全、更舒適,也能延續住宅使用價值,打造更安心、宜居的城市生活環境。
高虹安說,「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補助內容包括「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建築物修繕補助」及「委託專業者作業費」等,其中建築物修繕補助依住宅型態分為公寓及透天住宅,並依中央規定辦理各項修繕工程。各單項補助額度最高以該項工程經費65%為限,且不得超過各補助項目所定補助上限,協助符合資格的民眾減輕住宅修繕負擔。
高虹安表示,民眾申請老宅延壽修繕補助前,應先完成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另有部分情形不符補助資格,例如已申請建造或拆除執照、經認定須拆除重建、已進行都市更新或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程序並完成相關申請,或同一棟建築物已依其他法令或計畫申請相同補助項目並獲核准等。民眾申請前應詳閱相關補助規定,確認符合資格後再提出申請。
高虹安指出,若申請案件補助總額超出年度預算,市府將依規定按優先順序排定補助次序,優先考量戶籍成員符合高齡或弱勢條件、外牆磁磚剝落並申請立面修繕、加裝屋頂或立面型太陽光電、提供作為包租代管社會住宅、連棟透天住宅共同申請,以及申請較多補助項目等案件;如經比較後仍有相同優先順序,則依規定進一步排序,必要時並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確保公平、合理分配補助資源。
高虹安表示,為協助市民順利申請,市府委託社團法人新竹市建築師公會成立地方服務團,提供修繕需求評估、補助資格、申請流程及表件填寫等諮詢服務,並於都市發展處設置駐點人員協助辦理。申請案件經核定後,申請人應依核定計畫內容辦理,並於補助核准函核發日起1年內完成施工;施工完成後提送成果審查,經同意備查後,再依規定撥付建築物修繕補助費用。
高虹安補充,補助案件由市府統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8月14日9時起至11月13日17時止,民眾可於市府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都市發展處(新竹市復興路1號)臨櫃送件,或以郵寄方式提出申請,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送地址同為新竹市復興路1號。有申請相關疑問,可洽都市發展處服務電話03-5263808、駐點諮詢專線03-5263808分機302,或社團法人新竹市建築師公會地方服務團03-5228805;相關申請書件可至內政部「老宅延壽專區」及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網站下載,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把握受理期間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