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悔贈前夫6千萬店面 律師點破夫妻贈與盲點:1招可預防
陳幸妤12日自曝與前夫趙建銘離婚,真性情的作法博得不少網友讚賞,不過,她也坦言自己相當後悔過去曾將店面贈與給趙建銘,導致離婚後該房產無法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甚至直言「錯到想殺死自己」。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經查建物謄本與實價登錄資料顯示,該處骨科診所位於台南市中西區「誠美樸真」1樓,陳幸妤於2020年2月間以總價6,000萬元、換算每坪約56.82萬元,買下總坪數105.6坪的1樓店面,登記為商業用途。
然而,該店面在2021年以「配偶贈與」方式移轉登記給趙建銘,目前所有權人為趙建銘。
贈與店面一事引發討論後,陳幸妤於14日再度留言強調:「贈與的診所,店面贈與給趙建銘,貸款是留在我名下,我沒有A錢,我可沒有6,000萬元能贈與。」
經查詢異動索引,雖然2021年房產已贈與趙建銘,但貸款設定依舊維持由陳幸妤繳納,直到2025年7月才終於清償完畢,目前該店面為無貸款狀態。
針對陳幸妤的案例,瑩真律師在臉書發文提醒,陳幸妤即便個性帥氣率性,仍難免後悔贈與診所店面,主要是依據《民法》第1030-1條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因此,即便夫妻間互贈不動產可以達到節省贈與稅的效果,但民眾是否要為了節稅而將房子贈與到配偶名下,「就看大家對配偶的信心到什麼程度了。」
此外,外界也好奇,既然房子已經移轉到趙建銘名下,為何房貸卻依然由陳幸妤在繳納?
瑩真律師解釋,許多人在安排不動產時常會忽略,房貸是向銀行借款,銀行除了依照不動產價值評估貸款金額外,更會嚴格審視債務人個人的信用、收入及還款能力,不同的債務人所獲得的條件也不盡相同。因此,銀行不會因為不動產的所有權人改變,就自動同意把房貸債務也一併移轉過去。
瑩真律師直言,價值高達6,000萬元的房子登記在極度看不順眼的前夫名下當作診所,診所內還有跟前夫糾纏不清的人,陳幸妤卻還要幫忙繳房貸直到清償,讓她直呼「我看到陳幸妤現在一派雲淡風輕的態度,真的只有佩服!」不過,她仍奉勸大眾不要讓自己過得這麼苦命,其實只要多做一個動作就能預防。
瑩真律師指出,當初只要有做「附負擔贈與」或「附條件贈與」就能避免這種情況,意即在贈與當下就寫好贈與契約,約定房子雖贈與給對方,但對方也要負擔義務,例如要照顧生活起居、要負擔扶養家庭義務;或是約定若對方外遇、離婚時,贈與失效,受贈人應無條件返還等。
她強調,雖然這會多出一道程序,但絕對可以杜絕將來想抓自己去撞牆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