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貸款失守!監院揭1萬多件違規案 追回補貼逾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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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發現,新青安貸款、農安貸款及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政策,因審查與監管機制不夠完善,未能及時防堵投機炒作,衍生出人頭戶申貸、貸後轉租及將住宅作為營業用途等違規情形,累計案件已超過1萬件,與協助民眾購屋自住的政策初衷出現明顯落差。

 

新青安貸款失守!監院揭1萬多件違規案 追回補貼逾2億。圖/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資料照

 

經跨部會檢討改善後,目前已追回超過新台幣2億元的利息補貼款項。監察院也呼籲相關機關,未來制定政策時應更加審慎周全,確保有限資源真正用在需要的人身上,落實居住正義。

 

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及葉大華調查「新青安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監管機制」等案件,相關調查報告已於115年6月16日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議通過。報告指出,新青安、農安貸款及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政策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缺乏完善的事前審核與事後查核機制,導致部分民眾利用制度漏洞從事投機行為,偏離政策原本協助購屋自住的目的。

 

截至115年初統計,青安貸款(含舊青安及新青安)違規案件已達10,499件,農安貸款則有299件。金管會針對承辦新青安及農安貸款的金融機構進行檢查時,也發現部分銀行存在審核不夠嚴謹的情況,包括疑似人頭戶案件、未合理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以及未辨識是否屬於投資型借款人等問題。

 

此外,內政部作為住宅基金管理機關,在利息補貼支用管理方面也有待加強,包括未能完整掌握實際補貼撥付情形,以及溢發補貼後的追討狀況等。

 

監委指出,經跨部會檢討後,財政部與農業部已陸續強化貸前審核、貸後管理及稽查機制。針對違規案件,已追回青安貸款利息補貼約2億1千萬元、農安貸款補貼約399萬元;金管會也已督導銀行公會建立相關管理機制並加強監理,內政部則同步建立後續管控措施。

 

調查也發現,新青安及農安貸款的利息補貼由承辦銀行負擔半碼、住宅基金負擔1.5碼,合計補貼2碼。然而政策上未限制只能申貸一次,也未設置排富條款,導致部分民眾出售房屋後再次申貸,甚至出現短期持有房屋後轉售獲利超過500萬元的案例。

 

此外,部分申貸案件也出現與政策目的不符的情況,例如貸款標的是高價住宅、借款人年所得超過400萬元,甚至有貸後違規轉租案件的借款人是沒有收入、缺乏實際還款能力的學生。對此,財政部已將高所得族群及無財力學生申辦新青安貸款的合理性,列為後續檢討重點。

 

監委表示,新青安貸款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政策將分別於115年7月及9月到期,若未來決定延續辦理,主管機關應記取過往經驗,並綜合考量房地產市場供需變化及相關政策間的相互影響,完善制度設計與配套措施,避免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淪為投機套利工具,甚至進一步推升房價。

 

另外,監察院也發現,內政部透過住宅基金補助一定所得及財產條件以下的家庭或個人購屋時,可享有與新青安、農安貸款相同的利息補貼,但過去卻未要求房屋必須作為自住用途。由於不同補貼政策對自住規範標準不一致,不僅影響政策公平性,也衍生貸後轉租等問題。根據審計部查核,已有740件自購住宅貸款補貼案件出現轉租違規情形,與住宅法協助弱勢家庭安居的政策目標明顯不符。

 

內政部檢討後,已於114年修正發布《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明定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房屋必須全部作為自住使用,並建立相關稽查機制,以確認申請人持續符合補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