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送兒女各240萬以為免稅?老父慘被追稅47萬! 國稅局曝「搞錯這關鍵」變倒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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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愛子心切的父母,為了及早替下一代規畫財產,習慣採取生前贈與的方式移轉資產。然而,實務上卻常因為對贈與稅機制的誤解,導致原本想節稅的美意變成一場荷包大失血的災難。

 

以為兒女各有244萬免稅額,老父送出480萬被追稅47萬。圖/Freepik

 

近日便有一起案例,一位父親在過去一年內,分別給了兒子和女兒各240萬元的現金,他本以為兩個孩子分別拿到的金額都在法定的免稅門檻之內,便沒有向主管機關申報。沒想到,這個舉動完全踩中稅法紅線,被國稅局揪出後,最終連稅帶罰一共被追繳了47.2萬元,本想省錢反而賠得更多。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對此鄭重說明,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目前的贈與稅免稅額度是「每人每年244萬元」。這裡最需要注意的關鍵在於:額度的累積是以「送錢的人(贈與人)」為計算主體,而不是看「收錢的人(受贈人)」拿了多少,且時間點是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周期。

 

以上述案例來看,該名父親在同一年度內,先是在3月給了兒子240萬元,接著又在10月給了女兒240萬元,一整年累計下來,他身為「贈與人」,其實已經送出了480萬元的資產。這個金額早就遠遠超過了他個人244萬元的免稅門檻,按照法規,他必須在第二次贈與行為發生後的30天內主動申報。但他卻誤以為「每個子女各有244萬元額度」的認知盲區,漏掉了申報程序。

 

稅務機關強調,這種誤解在實務上屢見不鮮,但並不能作為免罰的理由。經核算後,該個案的課稅總額為480萬元,扣除掉244萬元的免稅基本盤後,剩餘的236萬元必須繳納10%的贈與稅,共計23.6萬元。

 

最慘的是,由於涉及未依規定主動申報,國稅局依法再祭出一倍的同額罰鍰23.6 萬元,導致最後他必須支付共計47.2萬元的代價來補稅兼罰款。這堂高達47萬元的稅務課,值得所有規畫移轉資產給子女的父母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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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父親贈與子女現金未申報會有何後果?
A: 贈與超過244萬元免稅門檻需申報,未依規定申報贈與稅,稅務機關可追繳贈與稅及罰款。
Q2: 贈與免稅額是以贈與人還是受贈人計算?
A: 免稅額以贈與人為計算主體,不是以受贈人計算。
Q3: 贈與免稅額每人每年是多少?
A: 目前贈與免稅額為每人每年244萬元,超過部分需申報課稅。
Q4: 贈與稅申報的時間規定是什麼?
A: 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贈與人須主動向稅務機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