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違法20%容積獎勵 蔣萬安:將發文通知撤銷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認定20%容積獎勵違法。台北市長蔣萬安說,都發局調查小組召集會議委員已做出建議撤銷,待會議紀錄等程序走完,今天就發文通知鼎越撤銷20%容獎。

蔣萬安上午列席台北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詢問京華城案違法容積獎勵案的後續處理,蔣萬安做以上回應。
許淑華說,京華城案一審判決已出爐,蔣萬安曾提及對於違法20%容積獎勵,等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後就處理,後續又提到要由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組成調查小組處理。
許淑華表示,經索取資料發現,都發局調查小組在5月初已開會,她要求市府提供會議紀錄,取得回應卻稱此會議是建議性質,且因還在處理相關資訊,無法公開內容,追問蔣萬安為何不公開此會議的結論。
蔣萬安在議會議場回應,他對此事態度很清楚,當時就說只要一審判決出爐,並經都發局調查小組召集委員開會做出決定,等行政程序完備後就會做出裁決。
蔣萬安說,都發局調查小組已在5月初開會,出席會議的委員們決定建議市府撤銷20%的容積獎勵,但後續還有要做出會議紀錄及簽報等行政程序。
許淑華追問,都發局調查小組的委員已做出建議,為何市府不公開資訊,到底何時要撤銷京華城案違法20%容積獎勵。蔣萬安回應,「調查小組既然已經做出決定建議要撤銷,我就會來撤銷這20%容積獎勵。」
許淑華再追問都發局調查小組提出結論已在5月初出爐,至今快5月底,市府何時可做出撤銷京華城案違法容積獎勵的決定。蔣萬安表示,若今天相關會議紀錄等程序完備,就會正式發文給鼎越要撤銷20%容積獎勵。
台北市都發局在4月初提到,針對京華城案組成調查小組,成員包含法務局、政風處、都發局及建管處等代表,及2名都市計畫專家學者、1名法律專家學者。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4大案於3月26日宣判,柯文哲被控涉及京華城案部分,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此外,柯文哲犯公益侵占罪,分別判刑2年、3年6月;共同犯背信罪,判2年6月徒刑。4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北院認定,京華城20%容積獎勵無法令依據且違反上位法規,明知此事仍簽呈核章的柯文哲犯收賄及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