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宅第二季招租開跑 「婚育戶」認定範圍擴大2族群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正式受理第2季中央社會住宅招租申請,受理期間至6月22日止。本季招租為台南市新市區「新市安居」及高雄市左營區「福山安居」,2處共釋出890戶,並同步辦理桃園市桃園區「慈文安居」及台南市東區「新都安居A」候補招租,釋出共207戶。本季4案預計9月17日公開抽籤,最快12月1日起入住。

國家住都中心表示,中央社宅除保留40%戶數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族群外,其餘60%均開放符合資格的一般民眾申請,並涵蓋上班族、青年、新婚家庭及育兒家庭等。凡年滿18歲之國民,並符合設籍、就學或就業條件,且家庭所得、財產及住宅持有情形符合規定者,皆可提出申請。

國家住都中心強調,本季配合《住宅法》修正,擴大婚育家庭認定,除既定的「新婚2年內」維持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也納入「婚育戶」保留的20%戶數內,租期最長可住6年;若育有學齡前幼兒家庭,總租期最長可達12年。此外,社宅所在行政區設籍滿1年的「睦鄰戶」保留10%;現任少校階以下或文職薦六職等以下軍職人員、警正四階以下現職警消人員的「軍警消戶」則保留8%,歡迎有居住需求的民眾詳閱招租須知後,於受理申請期間內踴躍申請。
為協助民眾掌握申請重點,國家住都中心整理以下注意事項:
【申請資格】
※年滿18歲國民。
※須符合社宅所在地設籍、就學或就業條件。
※家庭成員於指定區域內不得持有自有住宅。
※家庭成員所得及持有財產不得超過公告標準。
【應備文件有哪些?】
※當年度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全戶電子戶籍謄本。
※家庭成員之最近1個月內全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正本。
※家庭成員之財政部國稅局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非設籍申請者,須另提供社宅所在縣市就學或就業證明。
※符合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租金怎麼計算?】
中央社宅租金以「社宅屋齡加10年」作為市場租金估價基準,委託3家估價師事務所估算市場租金後,再依家庭所得條件給予不同折數,區分第一級至第三級租金。
※第一級租金
適用於申請日已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約為市場租金4折。
※第二級租金
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者,約為市場租金7折。
※第三級租金
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介於最低生活費1.5倍至3.5倍者,約為市場租金8折。
以台南市「新市安居」為例,若家庭4人年所得合計96萬元,平均每人每月所得約2萬元,即符合第二級租金資格,可適用市場租金7折。
特別注意的是,入住中央社宅不得同時享有其他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租金補貼,或承租其他社會住宅及政府興辦出租住宅。
【申請流程】
※至「安居好室入口網」https://www.socialhousing.tw註冊會員。
※詳閱招租須知後點選「立即申請」,選擇欲申請的社宅。
※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晶片金融卡介接MyData服務,自動匯入資料。
※依序填寫家庭成員、所得及房型資料後送出申請即可完成。
【常見申請錯誤要注意】
※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
※家庭成員持有公告範圍內自有住宅。
※家庭年所得超過公告限額。
※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價值超過公告限額。
本次招租受理期間為5月22日至6月22日,採24小時線上申請,提醒民眾送件前務必再次確認資料是否齊備,以免影響審查結果及抽籤資格。
服務資訊
※線上申請:「安居好室入口網」https://www.socialhousing.tw
※諮詢服務專線:(02)8979-1799,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6時(國定假日除外)。
※諮詢電子郵件信箱:1799@hurc.org.tw
實體據點:
※「嘉新大樓」第二大樓8樓:臺北市中山區民生西路3巷9號8樓N-811室(後棟)
※桃園市「慈文安居」:桃園市桃園區慈祥街79號
※台南市「新市區公所」:台南市新市區中興街12號
※台南市「新都安居A」:台南市東區崇吉二街13號
※高雄市「崇實安居」:高雄市左營區介壽路189號
※實體據點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國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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