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演唱會等免娛樂稅 北市估每年少收3億元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電影、演唱會等活動的娛樂稅。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很高興看到順利修法。市府預估,每年稅收影響近3億元。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
蔣萬安今天向台北市議會民眾黨黨團說明重大議法案後被媒體堵訪問及此事,他說,很高興看到中央及立法院順利通過修法,等修正條文上路,市府就會針對電影、演唱會及各項運動賽事停止徵收娛樂稅,希望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和提升。
台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補充,北市府大力推動「演唱會經濟」等藝文產業發展,待總統公布修正條文生效實施後,就會停徵相關項目的娛樂稅,預估每年稅收影響近新台幣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