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控170萬裝潢卻家徒四壁 消保官籲分段付款
新北一對夫妻控訴花170萬元裝修新屋,業者卻不斷拖延工期,入住時家徒四壁無家電冷氣。消保官將協助雙方協商,並呼籲消費者室內裝修時工程做到哪、錢再付到哪。

新北市議員張維倩今天陪同吳姓夫妻出面控訴,吳先生說去年7月與某裝潢設計公司簽署估價單後開工,並要求11月完成工程。期間設計公司提供精美的3D模擬圖,並稱訂製家具需付款後才可訂貨,他們陸續匯款,去年9月時付清新台幣總額170萬元。
吳先生說,去年9月底他們發現工程進度嚴重落後,現場常無人施工,多次追問業者進度卻都未獲明確回覆,要求業者提供訂貨證明也遭拒。今年1月因當時租的房子已無法再延約,2月入住時幾乎家徒四壁,木工、油漆粗糙、磁磚破損,沒家具也沒冷氣,衣櫃也沒裝門,甚至電線亂接引發安全疑慮。
吳先生表示,他上網查詢後還發現有許多類似遭遇的受害者,甚至在判決書系統查到業者有積欠款項的問題。且當時業者強調家具都是訂製進口,但後來發現疑似都是淘寶貨。
太太泣訴,現在因家裡沒有桌子,女兒每天都只能在紙箱上寫作業,看到這種畫面非常心痛。他們要求的不多,只希望能拿回未施作的項目款項,把錢還回來。
媒體現場致電給業者,業者喊冤表示,因訂製家具需要時間,屋主當時要求先搬進去住時,他有先跟屋主表明訂製物品來不及裝,現在東西訂了屋主卻要求退錢,「訂製品不是像買飲料一樣,買了可以退掉」。
至於家具是否為淘寶貨,業者則說進口的東西,淘寶一定幾乎都找得到,認為屋主說法偏頗,並表示已造成他名譽的損害,後續就交由司法處理。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鍾佳儒今天也到場關切,他表示該裝潢業者仍是合法存續的公司登記狀態,且有寄發存證信函給屋主。市府會盡力幫屋主召開協商會議,與業者協調後續工程是否要解約退款,或繼續履約。
消保官也呼籲,在訂立室內裝修契約或報價單時,有些業者可能會以話術要求消費者預先給付款項,但切記錢不要太快給出去,務必「工程做到哪、錢就付到哪」,降低風險。